“我眼中的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优秀短视频暨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

2020年6月,景德镇成功获批创建国家级“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旨在对景德镇全域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包括非遗领域的传承人及非遗文化所依存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等,实施系统性的全面保护。并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3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为充分发掘和展示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成果和风采,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特举办“我眼中的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优秀短视频暨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该活动力求挖掘景德镇陶瓷文化适合广泛传播的优秀短视频与摄影作品,向海内外宣传推介保护区。

活动时间与流程

2025年9月29日-11月20日,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1、作品征集: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2、作品初评: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5日。

3、线上展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3日。

4、作品终评: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

5、入选作品公示: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9日。

6、入选作品公布:2025年11月20日。

后续线上、线下持续宣传征集成果

征集对象

全国短视频和摄影创作者

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内容健康。参赛作品需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要求,内容积极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相关要求。

主题鲜明。参赛作品应贴合大赛主题,围绕“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与风采,通过短视频和摄影作品形式向外界展现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区的美好形象。

作品原创。投稿者需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抄袭、搬运作品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制作要求

(1)短视频作品

1.视频须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时长3分钟以内(不少于30秒),采用PAL制式,25帧/秒,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码率不低于8Mbps。视频格式为MP4、MOV、AVI等常见格式。

2.视频必须是真实拍摄,不可使用Ai画面,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3.可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字幕,汉字使用应规范、准确。

(2)摄影作品

1.可使用后期制作软件进行色调、明暗等微调,不可过度进行后期处理;投稿作品不打logo等信息水印,不出现创作人员名称等身份信息。

2.投稿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6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自拟作品名称,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为3~10M(合成及拼接照片不予参选)。

参赛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须在征集活动期间在国内各自媒体平台或新闻媒体平台发布,并添加大赛统一话题关键词#“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短视频暨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提交方式:在活动时间内,关注活动平台,将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jdzfy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 “‘我眼中的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作品征集活动+姓名+联系方式”,咨询热线:吴女士 18079802160。

入选作品奖励

(一)短视频作品(入选作品数量按参赛作品总数的三分之一计算,不超过10部。)入选作品各颁发3000元创作补贴、获奖证书。

(二)摄影作品(入选作品数量按参赛作品总数的三分之一计算,不超过100幅。)入选作品各颁发300元创作补贴、获奖证书。

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版权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作品所涉相关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的权利,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二)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投稿需同时填报参赛作品统计表和内容版权承诺书。

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