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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瓷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 瓷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 责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景德镇市瓷业文化 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文物主管部门做好瓷业文化遗产 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项督查、调研与评估。
2.落实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决策部署,协助 市相关部门开展涉瓷业文化遗产相关项 目的论证和方案评审,推动 实施《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系列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统筹开展瓷业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展示宣传、环境管控等工作。
3.承担瓷业文化遗产 日常监测工作,运行瓷业文化遗产监测预 警系统,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应急预警事件。
4.承担瓷业文化遗产专业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对外交流等工 作,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瓷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
5.落实国际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承担瓷业文化遗 产相关国际交流、合作、宣传等事项,强化瓷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专业支撑力量,组织课题研究,为瓷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供咨询 和技术指导。
6.承办涉瓷业文化遗产相关各类学术会议、交流研讨、展示宣 传等活动。
7.承担市委、市政府( 国家试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